EGF的美容“神话”会终结吗?

2019年1月10日,国家药监局发表官方声明:“不同于寡肽-1,人寡肽-1(EGF)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。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-1或EGF的,均属于违法产品。”

1.EGF究竟是什么物质?

1962年,美国科学家Cohen博士团队在试验中发现了一种成分,这种成分自然存在于人体皮肤细胞内,可促使皮肤细胞生长速度加快,其含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皮肤新细胞的生长分化速度,它就是被科学家定名为“表皮生长因子”(Epidermal Growth Factor)的EGF,Cohen 博士因此荣获得了1986 年的诺贝尔生理及医学奖。

图1.EGF分子结构图

随着化妆品行业的日新月异,不少商家想把EGF的光环带入化妆品中,因此EGF以“化妆品原料”的身份被广泛地应用起来,宣称可促进细胞增殖,加速伤口愈合,修复创面,消除炎症等多种功效,并享有“美丽因子”“护肤神器”“震惊世界”等多种美誉。

2.集多种美誉于一身的EGF到底安全吗?

可以从两个案例说起。

案例一:央视新闻报道,成都的张女士嫌自己的下巴有点短,花了3000元去美容院注射了生长因子,但注射之后下巴不停地长,出现明显的凸起和膨隆,后到正规医院接受手术治疗。

案例二:广西卫视报道,江女士感觉自己的下巴不够挺拔,就去一家美容院注射了人表皮生长因子,随后一段时间下来,下巴长成了鸡蛋,并且不可控制的生长。后到医院手术后取出两块组织结缔,医生表示如果再拖延可能会恶化成肿瘤。

这就涉及了EGF会带来的伤害。 其实,2016年7月,美国FDA对一款产品“Knu Cream Anti-Aging Face Lift Serum”也曾发出警告信,该产品上印有申明“人表皮生长因子(rh-寡肽-1),这种蛋白质刺激胶原蛋白形成”(Epidermal Growth Factor (rh-Oligopeptide-1)…this protein stimulates collagen production),FDA认为该产品为新药品且不是安全有效的(not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and effective)。

国家药监局于2019年1月10日发表官方声明:“不同于寡肽-1,人寡肽-1(EGF)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。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-1或EGF的,均属于违法产品。”

3.EGF——披着“寡肽-1”的合法“外衣”

既然EGF一直都不在我国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》中,为何被偷偷使用在化妆品中?到底如何判定产品中使用的原料是寡肽-1还是人寡肽-1呢?

通过欧盟化妆品物质信息和成分数据库可以查询到:寡肽-1(Oligopeptide-1,CAS:62253-63-8)为甘氨酸、组氨酸和赖氨酸组成的聚合物(3肽),而人寡肽-1(Huamn Oligopeptide-1,CAS:62229-50-9)人表皮生长因子(EGF)是由53个氨基酸组成的多肽(53肽),两个物质并不是同一种成分,但由于一字之差,被不良商家利用。

由于在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》(2015版)里有寡肽-1(3肽)这个成分,商家就利用寡肽-1这个身份的合法性,把人表皮生长因子(EGF)偷偷加入到化妆品中,认为EGF就是寡肽-1。

4.寡肽-1还是EGF人寡肽-1)?目前尚未有标准的检测方法

2019年1月20日,从国家药监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到,包含EGF关键字的产品名称共有751条数据,产品成分表中几乎都包含“寡肽-1”。此外,即使产品名称内不含EGF,但在文案中宣称含有EGF的产品更是数不胜数。

《中国药典》三部(2015版)中规定了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方法,采用 3T3 细胞/MTT 显色法,可检测 rhEGF 和 rhEGFd 的生物学活性,EGF的标准是5×105IU/mg。据行内人士透露:化妆品中使用EGF的常规生物学活性为2×103~8×103IU/mg,再加上化妆品的制剂形态与生物制品存在较大差异,因此也不能作为一个有力的方法来判定其存在。目前化妆品中的EGF的监测还缺乏标准的检测方法。

5.寡肽-1已被美国从化妆品原料名录中“淘汰”

寡肽-1收录于我国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》(2015年版),一般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。自2019年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文后,各地监管部门可根据产品宣称及其成分表来监督核查化妆品企业,要求他们提供原料供应商出具的寡肽-1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和产地信息,以及相关的购买和使用记录,以核查原料的存在。

然而,寡肽-1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却有待考量,因为这个命名已被美国CIR(化妆品原料评估指南)淘汰。

1993年,法国Sederma公司发表了关于寡肽的最早报道,即生物肽CL(Biopeptide CL)的资料,它的早期INCI命名就是:棕榈酰寡肽(Palmitoyl Oligopeptide),但是由于寡肽的定义含糊不清,2013年9月正式改名为:棕榈酰三肽-1(Palmitoyl Tripeptide-1)。

2014年9月,美国CIR关于寡肽的淘汰是这样描述的:国际化妆品原料名录和手册中被列出来的“棕榈酰寡肽”已经被淘汰了,因为它的定义含糊不清,而且代表了不确定的其他两种成分, 即棕榈酰三肽-1和棕榈酰六肽-12。

消费提示

1.EGF可用于药品,在医生指导下使用

EGF是生长因子家族的主要成员,能够诱导表皮细胞增殖分裂,促进其生长,被国家批准作为药品而广泛应用于皮肤烧烫伤、角膜移植、术后创口 、溃疡 、褥疮等的治疗中。

2.EGF被日本允许使用在药妆产品中日常使用需谨慎

日本药妆中有宣传含有EGF的产品,如城野医生EGF精华修复原液、蓝紫根抗皱紧致颈膜、蓝紫根法令纹颈纹抗皱精华美容膏,以上产品全成分中均直接标注了人寡肽-1(53肽)而不是寡肽-1(3肽)。

3.EGF在国内多被使用在医美术后修复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风险

EGF具有极强的细胞修复功能,在美容化妆品领域多被用于医疗美容如微针、点阵后的术后修复,以产品“冻干粉”为代表。由于EGF会刺激组织细胞不断增殖分裂,且这种增生具有不可控性,会造成无节制疯长,并且损伤原有的组织。再加上术后伤口皮肤极易吸收外源物质,EGF不被监管地滥用具有很大的潜在危害性。